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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35(第1页)

嘿,李时珍还挺潮,会做爆米花。

而“玉米”一词首见徐光启《农政全书》:“别有一种玉米,或称玉麦……”这就是玉米的由来了。】

明永乐之前的各个朝代听完都觉得非常沮丧:好嘛,这美洲没听过,这欧洲也没听过啊!欧美二“洲”究竟在哪里呢?原来这天下竟如此博大!还有这葡萄牙到底是什么牙?真是古怪,是个人名还是地名啊……

而明朝洪武年间,朱元璋不满地嘀嘀咕咕:

“那嘉靖,先前林姑娘说张居正的时候就说过,嘉靖隆庆年间土地兼并严重,可见这嘉靖也不是什么好皇帝,但他运道怎那般好,又能得番麦还能得张居正……”

秦王朱樉指正:“爹,张居正是万历朝的。”

朱元璋恨铁不成钢地白他一眼,还没说话就听朱棣插嘴:“二哥,爹没说错,你没算算那张居正多大?他辅佐的万历是幼帝,说明那隆庆龙椅都还没坐热就归天了!那张居正肯定是嘉靖朝生人嘛。”

朱棣自打知道自己的后人将要小宗入及大宗,尤其那没用的万历是自己的子孙后人,就各处留心,生怕爹想起来他这个祖宗给他一顿打,因此早已通过林菱的只言片语推断出了张居正的大致年岁。

朱元璋这才重重地哼了一声。

那嘉靖既然不是明君,凭什么得能臣还有粮种?

朱标一眼就知道自己老爹在想什么,于是角度奇特地宽慰道:“爹,好歹也是我大明的皇帝,这运道也是大明的运道。”

那嘉靖也不知晓是老四的后人还是他的后人,但不管是谁,都是大明皇帝,这运道给了他便是给大明续命,总比给那什么清朝好些。

朱元璋也想到了这一节,竟然真的被朱标的话抚慰了,别别扭扭地接受了那嘉靖鳖孙,甚至还嫌弃他运气不够好,没生出个能为大明续命两百年的儿子来。

而万历朝,张居正眼眸瞬时一亮。

原来那玉米就是番麦!

他自然知晓,戚继光在浙江练兵时就在山地种了一大片番麦田,他种那么多……主要是用番麦来喂马。是的,在明朝,玉米传入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更没能大面积种植,主要是作为给牛马吃的草料而小范围种植。

不过……张居正微微皱眉。据他所知,番麦虽耐储存,不易坏,但实在不好吃啊!

张居正幼时家境也不算富裕,家中养不起马,但是他家隔壁就是辽王府,辽王养了不少骏马,辽王的马儿都养了一副刁嘴,连马儿都更爱吃豆料,不爱吃番麦。而辽王府的田地里也仅有边角种上几颗番麦,佃农都说,这番麦食之比不上芡实。

很快,张居正就想明白了,他们这时候的番麦想来没有经过后世那般的“优中选优”,因此不如后世的好吃,只怕产量也不及后世!而种惯了五谷、田地有限且赋税繁重的农人,谁愿意冒险大面积种植一个外来的粮种?若是颗粒无收,全家都要饿死。

没有人愿意冒这样的风险,而大明的官府也没有人意识这东西的好处,故而林姑娘才会说,虽明朝传入,却到了清朝,番麦才成了活人无数的粮食,也就是说,约莫花了百年的时间,这番麦才被百姓接纳。张居正微微陷入沉思。

要怎么让老百姓愿意种番麦呢?

清朝,康熙年间。

“玉米?”在康熙朝,玉米也还没广泛种植,但玉米一直是外朝的贡物,比如李氏朝鲜,除了高丽布和海带,最爱贡的便是晒干的玉米,康熙都不惜得接见李朝鲜的使臣。

他们给点破布海带玉米粒,朕却要赏赐丝绸茶叶与瓷器,朕亏大发了!而且南明小朝廷还未覆灭、郑成功退守苔湾时,李朝鲜也曾生出反清之心,还想和南明里应外合,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

螳臂当车!

而这玉米,在康熙年间也还不受重视,灾年时民间有人食用,但不论是南方北方,正常时候都更愿意种植水稻与麦子、高粱,这几样才是百姓眼中的“正经”粮食。

康熙还有点不相信:“这玉米竟有大好处不成?”

林菱说着已经沿着后门的小石板路走到了通往自家后山的那一片田地,她走上了松软窄小的田埂,一边走还一边说:

【看,这一大片都是我家的地,左边这三分之二的田都送给邻居种了,我爷爷年纪大了顾不过来,荒了也是白荒了,不如给邻居种。右边靠近水渠、有一颗大木瓜树的就是我爷爷种的菜园子,你们看,这就是我家的玉米呀,都已经结玉米了,但还没熟,等下个月八月了才可以摘。你们看,我爷爷种得还挺好呢,个头大吧!】

林菱跳下田埂,不顾古代人对“把田送给别人种”的晕眩与不解,直接将手机对准了还挂在玉米杆子上的大玉米,还拿自己的胳膊来作对比:“这个最大,有我胳膊大!”

明清两朝已传入了玉米的时空,看着那被青黄色的表皮包裹着的硕大玉米,又一阵晕眩。

明朝,正在爬山找草药的李时珍被石头拌了一脚,摔倒在地,他坐在地上,呆呆地望着天上,这是玉蜀黍?

胳膊大的玉蜀黍?

怎会有如此巨大的玉蜀黍啊?!

作者有话要说:玉米的历史参考:《中国玉米的起源与历史》

李时珍:我的蜀黍和你的蜀黍怎么不一样~

嘉靖:我说我是欧皇,你们别不信。

赵时春《平凉府志》原文:“番麦,一曰西天麦,苗叶如蜀秫而肥短,末有穗,如稻而非实。实如塔,如桐子大,生节间。花垂红绒,在塔末。长五六寸。三月种,八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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